2007年最后几天,还不让人心潮澎湃、欢欣鼓舞、团结一心地迎接新年的到来,伟大、光荣、正确的广电总局,联手信息产业部,发布了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》,重拳出击互联网视频,几招必杀技,显示了政府的无比威力:
互联网被纳入严格监管,并实行行业准入制度。从2008年1月31日开始,所有在网上提供视频服务的公司,都必须取得许可证,同时必须是国有独资或者被国资控股的公司。
未持有《许可证》的单位不得为个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不得允许个人上载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,在提供播客、视频分享等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时,应当提示上载者不得上载违反本规定的视听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