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本来答应给孩子们买吃的,但他骑车经过一小卖店时却没停,他事后供述说是怕别的师生看见留有证据。之后他向跟目的地相反的方向骑,并在扔下小男孩后拉着小美继续向偏僻的地方走,准备寻机强奸作案。实施强奸后,徐岐彪听到附近有车声,想到自己要是走了,她以后可能认出自己来,就拿起卡簧刀将小美的双眼残忍地刺伤。
若就案论案看,其强奸动机始于临时起意,发生在看见小美并在其上车后,但又不尽然。徐岐彪为什么先拉上小男孩后骑行十余米又拐回来拉小美?足见其强奸犯罪动机是一直压抑在心头的,强奸可能不是他一天两天有过的想法。他25岁时因故意伤害罪入狱,其12年监狱改造生活中压抑的欲望,这难保不是他久违的想法和动机;他在监狱长期形成的思维方式,作案犯罪而又想逃避追究,为此进行更严重的二次犯罪,难保不是他走向毁灭的心路历程。而这些,染黑了他的心灵。
行为特征——狠
徐岐彪强奸幼女后又残忍地将被害女孩的眼睛刺瞎,罪行令人发指,但纵观其行会发现,手狠可以说是徐岐彪性格中的一个特征。
1992年4月,25岁的徐岐彪在村里一农户家的果园里干活,中午休息玩扑克时,因为被害人余某赢了徐岐彪的烟,向徐索要并骂了徐一句,二人口角并对打,余欲举镐打徐,徐用镐背打余头部一下,致余某死亡。犯故意伤害罪,被九台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。从徐岐彪的成长过程看,他从小生长在一个农民家庭,从小,父亲多病,家庭主要靠母亲劳作维持,从他记事开始,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