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此,公安机关立即对彭震采取强制措施,经过讯问,彭震对所有的一切均供认不讳,而作为中间人的吴义也对事表示此悔之晚矣,全盘承认。同时,接受询问的彭辉大哥彭光更是道出了另一个秘密,彭辉的辩护律师王某不但违规会见受害人月月,而且还亲自交授月月如何面对公安机关的询问。并且,该律师在收取5000元的费用后,还要求彭家再出一万元的活动经费,声称他已在法院和检察院找好人,需要拿钱出来送礼。由于家境不好,此笔钱他们一直未出,否则将“亏”大了。
兄弟同日同地领刑
日前,在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刑庭对彭辉涉嫌强奸一案做出一审判决,以强奸罪判处彭辉有期徒刑3年。同日,在同一审判法庭内,彭辉的哥哥彭震因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。
法院审理查明,2007年6月19日的下午,彭震的弟弟彭辉因涉嫌强奸月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,通过吴义等人找到月月,希望给月月一定经济补偿将彭辉强奸一案私了。次日晚,彭震又通过吴义将月月约至合肥市三孝口一茶楼见面,要月月不要控告彭辉强奸,并付给月月2.5万元作为私了赔偿金,还让月月在其所写收条上签名。同年7月7日20时许,彭震通过吴义再次将月月约至茶楼见面,期间拿出事先准备的材料让月月照抄,叫月月谎称和彭辉是恋爱关系,案发当晚彭辉未强奸她,发生性关系是双方自愿,指使月月写虚假证言。
月月遂按照彭震的要求写了一份主要内容为“六月十八日晚,我与朋友彭辉约好下班后来接我下班...至于后来强奸案这件事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