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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少女未婚先孕性器特写(3)

最后更新:2008-4-4 22:30:33  来源:都市时报 未知  点击:
未成年少女未婚先孕 称摩的司机强迫同居369天 1年多的同居生活,打掉腹中7月大的胎儿带来的痛苦——年仅18岁的小丽认为,这都是男友给她带来的伤害。她向妇联等部门递交了控告状——控告男友强迫同居等种种“罪行”。昨天,此案在盘龙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。据悉,这是昆滇首例状告男友强迫同居案。
    都市时报:一开始怎么没有报案。

    小丽:我不敢,他说我报案他不会饶过我。

    都市时报:有了孩子以后有什么想法?

    小丽:从一开始我就想把孩子打掉。

    都市时报:为什么会写《保证书》,不知道它的法律后果吗?

    小丽:保证书不是我真实的意思,当时,阿昆邀约了一帮人在派出所门外守候着,我写写撕撕,意识混乱,当时只有一个想法,尽快离开他。

    都市时报:你有没有什么最想说的话。

    小丽:我希望那些单纯的小女孩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,不要轻易相信别人,遇到了犯罪分子,要勇敢地站出来,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
    对话阿昆:

    “我是真的爱她”

    都市时报:回想你这段感情,有什么感想。

    阿昆:我和小丽是自由恋爱的,同居在一起也是自愿的,以前我们很幸福,见过双方的家长,后来我出车祸,脚受伤了,她就找借口与我分手。

    都市时报:她和你分手你为什么不同意?

    阿昆:因为她有了我们的孩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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