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三天两头吵架
我跟陈欢是经人介绍认识的,那时他27岁,我26岁。
陈欢是个职员,有稳定的工作和不菲的收入。我们谈了8个月的恋爱,当中,我就发现他脾气暴躁、很爱跟人吵架。为此,我妈反对我俩交往,她跟我说,你的脾气本来就不好,再找一个跟你一模一样的,婚后岂不是吵翻了天?日子还么样过?可是,经不住他的再三恳求,1980年3月,我瞒着我妈,跟他拿了结婚证。
婚后,我妈的话果然应验了:我们俩为了谁炒菜谁做饭吵架,为了出门该穿哪件衣服吵架,为了周末么样过吵架……吵烦了,两人就大打出手。结婚不到一年,他就在一次吵架时把我们的结婚证和结婚照给撕了。
我怀孕8个多月的一天,还挺着大肚子为他做饭。他下班回家后,却说我做的菜不好吃。我们又大吵了一架,我在气头上回了娘家。那时候我家还没有装电话,我在娘家等啊等,他竟然一个月都不来接我。最后我妈好说歹说,把我劝回了家。结果一见面,他就嘲笑我说:“我就晓得你总要回来的,故意不去接你。难道我还怕你不回家来生伢?”
儿子生下来之后,有一天,我们又一次为一件小事吵架,我就只洗了自己的衣服,故意把他的衣服都挑出来放在一边。他开始还气呼呼地自己洗他的衣服,后来烦了,把盆和桶都给扔了。我也不甘示弱,马上就把他特别喜欢的一个衣柜给砸了。
就这样,我们打打闹闹地过了十多年。我想,既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