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是,张生向对方妥协,依然出去见那个女人,依然有时不回家睡觉。叶小姐问他到底怎么办,能不能把孩子要回来,然后给对方一些物质补偿。但丈夫永远只有一句话:“别逼我,给时间我摆平这件事……”
叶小姐说:“他家的人对我不错,我自己也一直不敢告诉娘家,想生下孩子再说。”
上月底,叶小姐顺利生下一男婴,但丈夫并没有因为成为父亲而变得懂事,在她坐月子时他不知关怀,还跑到外面胡混。“除了那个要告他的女人,还有人看见他的车老停在附近的花园小区,说不定那儿也有一个女的……”
叶小姐表示,等孩子满月后,她就要面对这件事,要丈夫给她一个交代。她不清楚,丈夫是否能被告重婚?她如果最终选择离婚,那么按孩子的出生时间,两人的认识时间,那她算不算是真实意义的第三者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