◇露阴、窥阴:属于变态和犯罪
窥阴癖、露阴癖与前面的几种性行为的性质不同,现在仍然属于性变态范畴,在刑法中则列入了犯罪的范围。这两种性行为已经不只是个人的问题,而且涉及到了他人。性行为的法律和道德问题总是人们关注的焦点。应该如何划分合法还是不合法?性问题应该是法律问题还是道德问题?是社会的道德问题还是更个人的心理问题?李银河认为,应该有两个标准来定义性行为是否符合道德,第一它必须是自愿的,第二它必须是免费的。如果符合上述两条标准,这种性行为是符合道德的。而定义性行为犯罪的标准,她认为最终应该集中在一点上:是否对别人不利,即你的行为是否危害到了他人。露阴癖和偷窥癖的行为直接危害受害者;又比如强奸,这些行为的背后都有受害者,他们就应该像现在刑法所规定的一样被定义为犯罪。我们应该采取办法去矫正这些不正常的心态和行为。
◇性压抑才产生性变态
上述的各种性现象反映了人们个人权利意识的高涨。人们追求更加有趣的性生活是对生活质量提高的要求。性生活的多元化是很重要的一点。 因此,李银河预测,未来的时间里,随着人们对性的理解日益成熟,这些追求性生活刺激的少数群体会逐步增加,相应地,类似酒吧、俱乐部、以及网上俱乐部等各类相关群体的数量也会大幅度上升。而人们的性生活会逐步进入一种非常良好的循环态势,充满激情而减少犯罪,这一点已经被丹麦的试验所证明。
